考试与考核
第二十三条 参加我校今年单独招生的湖南考生分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同等学力人员)、中职毕业生(含应、往届)、退役军人。
第二十四条 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有学考成绩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和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不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其他人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第二十五条 考试内容: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占100分)+职业技能测试200分,总分500分。
1.文化素质测试: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不组织文化素质测试,直接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数、外三科原始成绩之和计算总分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对于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由我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闭卷考试。
2.职业技能测试:我校将按普通高中考生、退役军人和中职考生类别进行测试。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以及退役军人,重点对考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有关基础知识内容等进行考察;中职类考生,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所对应的类别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第二十六条 命题:由考试工作办公室负责,教务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统一命题。
第二十七条 保密措施: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本次命题聘请相关教师参加,制卷时由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全程负责监督并严格保密,保密人员应该对试卷保密绝对负责,在严格的监督之下完成制卷工作。试卷制好后,分考场装入试卷袋密封,试卷存入保密室,由专人24小时值班看管。
第二十八条 组考:由教务处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
第二十九条 评卷: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实行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录取规则
第三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对口专业就读(考生如需跨专业,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三十二条 我校按志愿优先的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专业招生人数不满时方可录取填报我校第二志愿学校的考生。
第三十三条 根据考生报考人数,分别划定应届普高生、往届普高生和中职生(商贸类)、中职生(财会类)、中职生(英语类)、中职生(旅游类)、中职生(计算机类)、中职生(电子电工类)、中职生(机电类)和退役军人十个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三十四条 应届普高生、往届普高生和中职生(商贸类)、中职生(财会类)、中职生(英语类)、中职生(旅游类)、中职生(计算机类)、中职生(电子电工类)、中职生(机电类),依次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单招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第三十五条 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对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未录满的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中职考生(含应、往届)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对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未录满的对应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
第三十六条 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依次排列,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也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序。
第三十七条 我校将通过官网(http://www.hmlc.edu.cn/)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我校单招考试期间,学校纪委对单招考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四十条 我校高职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请及时报警。
第四十一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高职单招工作进行监督。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经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实行按年学费标准预收。
第四十四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四十五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对复查(复检、复试)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方案为准。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湖南省自学考试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请考生带好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二寸蓝底照片、最高学历复印件
②.报名方式:选择网上或电话报名,再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提交详细报名资料;
③.报名地址:总部:湖南长沙芙蓉区远大路与星沙大道交汇处 汇壹公馆二楼 ※ 常德分校:常德武陵区育才路286号迅华大厦4楼(常德电视台对面)
④.电话咨询:135 4860 1239 彭老师
⑤.Q Q咨询:
彭老师
叶老师
华老师
⑥.在线报名入口:》》 》点击进入 湖南自考网上报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