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有开考专业的学习。
2、报考本科层次各专业的考生,在申请办理毕业证书时必须提供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具体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否则,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
1、报名时间。我校实行全年滚动报名登记,每年进行两次新生报名注册,上半年为 6 月下旬至 8 月初,下半年为12 月下旬至次年度2月初(具体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2、报名地点。考生可持本人相关证件到我校所属自考助学站点报名。
3、报名资料。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2 寸蓝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3)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专科毕业证或在读证明等其它材料。
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湘价服【2006】188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具体标准如下:
1、全日制自考助学班考生:
文史类专业:专科 3000 元/年,本科3200 元/年;
理工类(含农医)专业:专科 3200 元/年,本科3400 元/年;
艺术类专业:专科 4800 元/年,本科5000 元/年。
2、业余班考生:按上述相应类别的收费标准减少600 元收取学费。
3、报考费、教材费、住宿费等其他费用,依据有关规定按实收取。
4、如有政策调整,则按新规定执行。
1、考试时间与方式。注册成为我校自考助学班的考生,参加每年4月、10 月中(下)旬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毕业申请。考生考完所报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和实践环节的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即可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3、毕业待遇。考生符合毕业条件,经我校和省自考委审核通过,共同颂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本科毕业生,凡属于我校能够授予学士学位的自考专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按规定申请授予相应学士学位。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生可参加公务员考试,在考研、出国留学、职称评定以及其他方面均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本科院校,是“大数据国家标准优秀试点单位”、教育部“教育电子政务试点工程单位”。 学院起始于1933年创办的厚生会计讲习所,1942年,厚生会计讲习所改名为湖南私立厚生会计补习学校。解放后,厚生会计补习学校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接管,并于1951年更名为湖南厚生会计学校,由私立改为公办。此后,相继更名为湖南省财政学校、湖南省财贸学校、湖南省财政会计学校、湖南省财会学校等。1985年升格为湖南财经专科学校,1993年更名为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并更名为湖南财政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