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船山学院2021 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1-03-18 14:12:31 来源: 浏览量:
为做好我院 2021 年“专升本”工作,根据《2021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21〕2 号)和《关于下达 2021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计划的通知》(湘教通〔2021〕32 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 学院由“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决定“专升本”工作有关事项。成员如下:
组 长:何旭娟
副组长:伍衡山 曾建新
成 员:廖 力 邱长军 谢 东 阳剑兰彭如恕 尹小波 旷 勇
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负责具体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
- 根据文件精神,2021 年全省设立统一的“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统一下达“专升本”招生计划, 公布招生专业范围和具体报名办法,招生录取数据统一归口管理,学校负责完成组考工作,并对船山学院“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工作原则
- 广泛宣传,严肃考风。
- 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择优。
- 严明纪律,在选拔考试、录取等环节接受省教育厅、南华大学纪检监察处、社会及考生监督。
三、招收条件
-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 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 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 免试推荐录取范围。
- 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以下奖项的具有“专升本”免试推荐资格: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三等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
- 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 2020 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学生本人须提交部队正式下发的嘉奖令等的复印件( 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勋章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四、招收专业与计划
根据我院各专业现有办学规模及教学资源情况,拟定 2021 年接收“专升本”的专业与计划数如下:
五、考试安排与录取
- 考试时间与地点:初定于 5 月 22 日(星期六)南华大学红湘校区。(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 “专升本”考务工作严格遵守《2021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自命题和考务工作指南》。
- 学校在招生计划范围内分专业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具有免试推荐资格和应征入伍退役高职(专科)毕业生实行计划单列。
- 各专业考试科目:
专业 |
科目 1 |
科目 2 |
科目 3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大学计算机基础 |
机械制造工艺学 |
机械设计基础 |
土木工程 |
大学计算机基础 |
建筑材料 |
土木工程施工 |
护理学 |
大学计算机基础 |
护理学基础 |
内科护理学 |
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每门课程总分为 100 分,
考试时间为 100 分钟。
- 考试大纲与参考教材:见附件 1
6.6 月 15 日前,将拟录取名单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7 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录取注册备案名单(含免试推荐)加盖学校公章, 报省教育厅。
7.6 月 30 日前,根据省教育厅学生学籍学历信息核查反馈情况,给录取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与入学须知。
- 在 9 月 30 日前完成“专升本”学生的学籍注册工作。
- “专升本”学生直接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入校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普通本
科。在本科学校学习两年,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六、其它事项
- 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学杂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于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交清。
- 其他未尽事宜,按《2021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本方案由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注:详细内容及信息以湖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为准
本文关键词:
本文地址:/zsyx/nhcsxy/2021-11-08/2829.html